新招〔2018〕2号
区招委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教育总支,各初中学校,其他各有关学校:
2018年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考)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公平,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武教 [2018]3号)和市招考办《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武招考[201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18年中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填报志愿
中考实行网上报名与填报志愿,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含新洲一中招收的分配生);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分类填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具有本区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下载国网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导入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2、户籍在我区、学籍在外地,由于特殊原因要求回我区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先随学籍所在学校集中报名,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籍所在区教育局中教科和招考办同意后,于4月20-27日前持申请表、户口本、学籍证明及《中考跨区报名办理申请表》到我区招考办办理跨区报名手续。
3、参加“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考生,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
(二)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5日8:00至5月9日17:00
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武汉招考网填报志愿。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发给考生,市招考办同时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特服号码10639678向考生或监护人手机发送。考生直接在网上对填报的志愿进行确认。5月9日17:00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普高录取结束后,考生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职业学校志愿进行征集确认。因考生或家长疏漏、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或家长承担责任。
2、志愿设置
考生志愿分5个批次填报。
①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②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新洲一中代码029)。
③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新洲二中代码094,新洲三中代码095,新洲四中代码096,城关高中代码148,任选一所填报)
④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新洲区内该批次没有可选学校,不需填报)
⑤第四批:“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设2个志愿,并可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普通考生的报考类别为“1”,“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考生的报考类别代码为“3”,选择相应报考类别。
(三)注意事项
1、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第一批志愿系统默认为新洲一中(代码029);分配生候选考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2、报考具有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班或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考生,在报名前必须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相关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的志愿。
3、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第二批志愿应对口填报新洲三中(代码095),音乐、美术特长生第二批志愿应对口填报城关高中(代码148)。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4、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第一批即省级示范学校志愿栏中填报新洲一中(代码029)志愿,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5.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必须由本人填写“考生报名志愿草表”,考生的志愿学校代码和名称应填写在草表相应的批次和志愿栏内。任何人不得代替、限制或干扰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草表由班主任收齐交学校留存备查。
6.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7.享受优录政策的考生,其资格认定的各类审核表由学校在4月24日前报送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6月20日 (星期三) | 上午 | 9:00-11:30 | 语文 |
下午 | 14:30-16:30 | 数学 |
17:00-17:40 | 思想品德 |
6月21日 (星期四) | 上午 | 9:00-11:00 | 物理、化学 |
下午 | 14:30-16:30 | 英语 |
三、考试办法和组织工作
今年中考考生的报名号和准考证号仍实行功能分离,考生持准考证参加学业考试。准考证采用电子摄像、计算机打印制作。准考证号只用于考试,报名号用于报名建档、公布成绩和录取。报名号与准考证号的使用功能及编排见《武汉中考》“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号与准考证号统一编码模式的规定”。考试组织按《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规定执行。
考试统一在邾城地区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点分别为:新洲一中(邾城校区)、邾城二中、实验中学、区一初中和城关高中。每考点至少安排3所学校的考生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将考生安排在原毕业学校参加考试。
监考以全区普通高中教师中获得监考资格证的教师为主,采取循环互换的办法进行。承担中考考点任务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考务工作。各考点要大力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要严格按照《考务手册》组考,规范管理、依法治考、严防试卷失密泄密。要严格报告制度,对考试中出现的重要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四、考生成绩呈现方式和通知办法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全市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
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全市集中进行网上评阅(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20分;思想品德40分;体育与健康30分;升学总分为550分。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武汉招考网和“武汉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复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五、档案建立
今年我区中考考生仍实行考前全员建档。各初中学校于报名结束后,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按报名号顺序上交考生“报名资料袋”。
为加强对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更好地为招生学校服务,各初中学校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各方面的情况,确保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档案内容一致。街、镇教育总支对学校所提供的考生档案材料要严格审查,杜绝假档案和无档案。
六、招生计划、划线与录取
(一)我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代码 | 招生学校 | 招生计划 | 备 注 |
029 | 新洲区第一中学 | 1110 | 招“宏志生”15人,总计划中含分配生555人;总计划中含与新西兰高中教育课程合作项目计划 |
094 | 新洲区第二中学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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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 新洲区第三中学 | 577 | 招体育后备人才田径项目10人,体育特长生30人 |
096 | 新洲区第四中学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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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新洲区城关高中 | 530 | 分别招音、美特长生15人、30人 |
| 合计 | 3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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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线办法:
我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划定,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资格线由全市统一划定;
(三)录取办法及公示:
新洲一中“一校二区”仍实行统一招生、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新洲二中、新洲三中、新洲四中、城关高中按志愿、按计划、按分数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分类、分批次进行。中职类学校还可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1、录取工作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三科总分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仍然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2、新洲一中今年面向全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分配生555人(占区一中招生计划1110人的50%);分配生候选考生在新洲一中的录取线下30分内录取,且最低不得低于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已被确认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3、新洲二中、新洲三中、新洲四中、城关高中的划线及录取办法见新招2018[1]号《区招委关于做好2018年区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4、新洲三中面向全区招收体育特长生30人,录取时按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计划,在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育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录取体育特长生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我区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下10分;新洲三中招收体育后备人才10人,录取时在具有体育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录取体育后备人才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我区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75%。
5、城关高中面向全区招收音乐特长生15人,美术特长生30人。录取时按招收音美特长生的计划,在符合录取条件的音美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录取音美特长生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我区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下30分。
6无故不能提供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成绩或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7、在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对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实行中职类学校注册录取,具体办法见《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8、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果须在校内公示,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武汉市招考网查询录取结果。
七、优录加分的项目及加分标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3.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四)申报
具备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申报表,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申报表先由考生毕业学校确认,然后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认定。各种政策性优录手续必须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
所有政策性优录考生的名单录取前须公示。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政策性优录资格,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1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既具有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又具有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按分配生或特长生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性优录;若未被相应学校录取,其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将失效,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仍可享受政策性优录加分。
八、有关要求
(一)要增强服务意识,严守招生纪律。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校和考生服务;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违反招生纪律的活动,确保招生考试各项政策落实;坚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群众和社会媒体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尽其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阳光招生。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切实做好报名、填报志愿、校对、组考等各项工作,指导考生填好志愿,引导考生合理分流,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志愿的严肃性,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制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招生学校必须按政策、按计划、按考生志愿招生,坚决制止违规招生,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三)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各学校、考点要大力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规范管理,严防试卷泄密;要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对考试期间的交通、饮食卫生等安全隐患要有应对措施,确保组考、送考安全。
(四)要规范收费行为。各类学校要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对于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武汉市新洲区招生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抄送:市招考办,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各街镇
武汉市新洲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制